斯温旅行网

格尔木旅游城市,格尔木旅游城市有哪些

  1. 格尔木落户政策?

格尔木落户政策?

一、凡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、合法稳定收入的非户籍人员(包括在格尔木务工经商含灵活就业的,被格尔木各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外来务工人员,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满一年的)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婚子女、父母等,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;

二、有合法稳定收入,缴纳社保满3年,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居民,本人及其配偶、未婚子女、父母可在“社区家庭集体户”申请落户;

三、与国有农垦企业连续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满十年以上,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居民,经农垦企业审核同意,本人及其配偶、未婚子女、父母可申请在格尔木市农垦企业单位门牌地址落户(落户人员与农垦企业土地租赁关系不变);

格尔木旅游城市,格尔木旅游城市有哪些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四、省内外户籍人口可以申请投靠父母、子女落户,申请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随迁。

全面放开以下人员落户通道。

(1)凡来格尔木市的各类大中专院校(含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学校)、国民教育同等学历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,可在格尔木市城镇范围内予以落户,户口暂落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,有合法稳定住所的,允许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落户。

格尔木旅游城市,格尔木旅游城市有哪些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(2)凡被格尔木市国家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正式录、聘用,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,以及格尔木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、技师等,可在单位集体户口或“社区家庭集体户口”落户,允许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落户。

(3)凡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固定期限一年以上的人员,以及符合《青海省引进人才智力实施办法》规定引进的各类人才,可在单位集体户或“社区家庭集体户口”落户,允许其配偶、未婚子女、父母落户。

格尔木旅游城市,格尔木旅游城市有哪些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 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swnww.com/post/10594.html

分享:
扫描分享到社交AP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