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精神疾患监督员”是否应该禁飞?
这个提问不成立,首先精神病是因为各种家庭环境或其它原因,这种人情绪不稳定,容易发怒,不能让这种人从事这种工作。***是一种很粗相的说法,首先法律是包容允许精神做出过激行为伤人,基本上很多人都有***,有的***只骂人不伤人,他不知道自己有***,也就是法律不容许他犯罪,而有的***伤人之后,去医院诊断就给他扣上了***的标签,也就是他们做错了事或过激伤人事故是不需承担很大责任的,即使每次行凶伤人拘留三天到半个月就放了,法律是宽容允许他们犯罪的,我爸就有***,他自己不知道,每天为一点事就大吵大闹,从没伤过人,我见过一个不21岁小伙***,就巳经在派出所进去了十几次,每次拿刀行凶伤人后关两三天就放了,他和正常人一样也和女孩子交往,
是需要禁飞,精神疾患是精神疾病就是***,这种病轻微的病人要在家休养或看医生,严重的***人需要医院或医生长期治疗,即使病人是监督员也不能在这种状态下胜任工作。